发布时间:2019-05-21浏览次数:593
为充分利用好公益广告这一载体,进一步宣传税收改革发展的成效和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成果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,活动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。各地税务机关应通过官方网站、微博微信、客户端等渠道,对作品征集和展播活动进行积极宣传报道,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。
一、征集阶段
“2017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”官方网站将于2017年8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,站点设在中国税务网,请各地税务机关登录中国税务网(www.ctax.org.cn)查看,并在各自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报道。
官网地址:http://www.ctax.org.cn/wstp/ssgygg2017
在作品征集和网络投票阶段,活动官方网站将对参评作品的制作过程、幕后花絮进行宣传报道,请各参评单位及时报送相关宣传材料。
报送时间: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
报送邮箱:ssgygg2017@163.com(附件超过3M可用超大附件上传)
二、网络投票阶段
本次活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30日。公众可通过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参与投票,欢迎广大纳税人、社会各界人士和税务干部积极参与。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官方网站、微博微信等渠道积极转发投票活动及相关报道。
(一)网站投票
登陆中国税务网(www.ctax.org.cn)进行投票。
(二)微博投票
在新浪微博、腾讯微博、人民微博、新华微博搜索关注“国家税务总局”或“中国税务网”官方微博参与投票。
(三)微信投票
搜索关注微信号“chinatax008”“中国税务杂志社”或点击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右下角税务微博微信栏目,扫描二维码,关注国家税务总局、中国税务杂志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。
三、展播阶段
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各级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络平台、税务系统各级官方网站、微信平台、办税服务厅集中展播,并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“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”,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。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展播优秀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