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11-04浏览次数:495
问: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,2020年7月开发票超500万(非偶然业务),三季度如何申报增值税?何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?
答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第八条规定,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(或季度)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;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,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;逾期仍不办理的,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。
第九条规定,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,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,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,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,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。
根据上述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,应当在超过规定标准月份(或季度)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。因此,贵公司应当在三季度申报所属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。2020年三季度仍然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税。